国土资源部出台部门规章 立法后评估 “跟踪”制度实施常态化
发文时间:2010年7月28日
国土资源部近日出台《国土资源部规章和规范性文件后评估办法》,该办法将于9月1日起施行。国土资源部是国务院部门中第一个以部门规章形式发布部门规章和规范性文件后评估办法的单位。
后评估全称是立法后评估。国土资源部将在规章和规范性文件实施后,依照该办法规定的程序、标准和方法,对其制度设计、执行情况、实施效果、存在问题及其影响因素进行客观调查和综合评价,提出完善制度、改进管理的意见。这有利于将突击性的运动式法律清理转化为主动性、常态性的法规文件评估清理。
该办法规定,由制定机关作为后评估的主体,便于强化法规立、改、废的有机联系。该办法还要求,后评估承担单位应当采取多种形式,及时公开后评估有关信息,广泛征求地方人民政府及有关部门、行政管理相对人、专家学者等方面的意见,强调公开评估和科学评估。
对部颁规章和规范性文件进行后评估,是推进科学立法、民主立法的有益探索。据了解,目前,全国人大、国务院都在积极推动相应层次法律规范的后评估工作,《国土资源部规章和规范性文件后评估办法》的出台对于更高层次的立法工作有着很好的借鉴意义。
《 人民日报 》( 2010年07月27日 11 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