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法制办检查组高度评价我市行政复议委员会试点工作
发文时间:2010年6月2日
省法制办检查组高度评价
我市行政复议委员会试点工作
2010年5月27日,以省政府法制办梁树声副主任为组长的省检查组对我市行政复议委员会试点工作进展情况进行了检查。检查组听取了郝一峰副市长以及市法制局、市依法治市办、市编办、财政局、公安局、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国土资源局等部门的汇报,并反馈了检查意见。
梁树声副主任听取了汇报后,对中山市行政复议委员会试点工作充分肯定,认为我市的试点工作在广东省三个试点城市中是最成功的,试点具有起步早、启动快、运行正常健康、社会效果良好的显著特点。检查组认为中山市行政复议委员会试点工作取得的成功主要归结于以下三个因素:一是中山市政府领导认识到位,高度重视试点工作,在人员、经费等方面给予大力支持,各职能部门也积极配合;二是行政复议委员会试点工作起点高,各项配套制度完善、切实可行;三是复议委员会的措施得当,管理流程合理科学,方法妥当。
同时,梁副主任指出试点工作是新生事物,在运作过程中仍存在需要完善的地方,为确保行政复议委员会试点工作顺利进行,要做好以下几方面工作:首先要解决机构、人员和硬件设施配备不足的问题;其次是要通过加大宣传力度,办理案件做到有错必纠,争取老百姓理解,最大限度地提高行政复议公信力;最后,要提高行政复议案件审理效率,充分体现行政复议快捷高效的优势,真正做到“复议为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