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报告
市法制局2010年工作计划
发文时间:2010年4月8日

                2010年法制工作的总体要求是:深入实践科学发展观,全面贯彻党的十七大、省委十届六次全会和市委十二届五次全会精神,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以深入实施国务院《纲要》、《决定》和珠三角《规划纲要》为主线,以《广东省行政执法责任制条例》的实施为切入点,切实加快法治政府建设步伐,增创我市改革发展的法治新优势,为全面实施《规划纲要》、推动我市“三个适宜”新型城市建设提供良好的法治保障。突出抓好以下工作:

一、加大推进依法行政的力度
(一)认真落实全省贯彻国务院《纲要》经验交流会精神,把黄华华省长、袁曙宏副主任等领导对依法行政工作的部署要求落到实处。
(二)对各镇区、各部门落实推进依法行政任务分工的情况开展全面检查,加强督促指导。
(三)组织编制《中山市关于<珠三角规划纲要>的实施意见》(民主法制建设部分)和《中山市十二五依法行政专项规划》。
(四)区分轻重缓急,加强依法行政配套制度建设。
二、着力提高制度供给水平
(五)进一步推进规范性文件的清理工作。及时修改或者废止与珠三角《规划纲要》精神或富县强镇事权改革原则不一致的规范性文件,防止违法设定市场准入、行业垄断、地区封锁,以及增加企业和公民法外义务、侵犯企业和公民合法权益等行为,从源头上防止“规制扰企”、“规制扰民”现象的发生,确保事权改革和管理权限下放依法依规实施。
(六)探索政府规范性文件相对集中草拟制度。着力发挥政府法制在政府规范性文件起草过程中的主导作用,逐步改变“部门起草”的单一模式。
(七)实施《市政府规范性文件制定公众参与办法》,落实政府规范性文件制定的社会听证、专家论证、公开征求意见制度。
(八)深入推进规范性文件实施效果评估试点,全面开展政府规范性文件实施效果评估工作。
三、继续推进“创新行政复议体制机制示范市”的创建进程
(九)深入推进行政复议委员会试点工作。畅通行政复议渠道,进一步加大宣传力度,使行政复议制度深入民心;加强行政复议能力建设,改革行政复议办案方式,提高行政复议办案效率和质量。
(十)探索行政复议与司法、信访衔接机制以及复议案件和解调解机制,着力发挥行政复议制度在防范和化解行政争议、维护社会和谐稳定方面的主渠道作用。
四、贯彻实施《广东省行政执法责任制条例》,深入推进行政执法责任制建设
(十一)抓好《条例》的学习宣传和培训,重点抓好领导干部、行政执法人员和法制干部的培训工作,将《条例》列为行政执法人员培训、考核的必学、必考内容。
(十二)健全制度,狠抓落实。机构改革后,重新依法核准和公告行政执法主体及其职能;进一步落实规范行政自由裁量权制度,着手研究将规范自由裁量权工作拓展到行政审批领域,规范行政审批流程,压缩审批时间,提高审批效能。积极推动行政处罚网上运行,建立完善规范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工作与行政服务在线、电子监察系统的衔接机制。
(十三)探索建立政府法制部门与监察、审计以及新闻媒体的联动监督机制。认真受理企业和群众对行政执法行为的投诉举报,加大对行政执法个案的监督力度。
五、全面提升法律顾问服务能力
(十四)围绕我市科学发展大局,继续发挥参谋助手和顾问的作用,为市委市政府应对金融危机的决策部署和实施“三促进一保持”战略提供良好的供法律支持。
(十五)抓好以市政府为被告(被申请人)的大要案的应对工作,力争将政府的损失降到最低,全力维护市政府的权威及合法利益不受侵害。
(十六)建立健全政府法律顾问工作制度和机制,规范法律顾问服务行为,进一步增强服务于政府重大决策及重要商务活动的主动性,确保政府行政运作安全合法。
(十七)协助市府办组织规划并落实好市政府常务会议学法制度。
六、抓好机关队伍建设
(十八)加强政府法制文化建设。提炼政府法制文化的精神、理念和内容,以先进的理念鼓舞人,以良好的制度激励人,以人本的风气凝聚人。
(十九)着力抓好基层政府法制机构建设。借全省“富县强镇”事权改革的东风,推动部门、镇区法制机构建设,研究解决其机构及人员配备与工作任务不相适应的矛盾。
(二十)强化干部队伍的教育和管理。按照内强素质、外树形象的要求,努力提高队伍素质,着力增强干部队伍的大局意识、责任意识、服务意识和创业意识,切实克服“等、靠、要”等惰性思想。提高把握大局、推动科学发展的能力和水平。加大干部的培养、使用和交流力度,研究建立干部合理流动的长效机制,对那些踏实干事、甘于奉献的优秀干部大胆交流使用,让政治强、业务精、思想好、业绩突出的干部职工可以充分施展才华,充分调动干部职工的积极性和创造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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