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法制局二00九年工作总结
发文时间:2010年4月8日
2009年,市法制局在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和省政府法制办的指导下,以贯彻落实国务院《纲要》和《决定》,以及珠三角《规划纲要》为主线,以创建“创新行政复议体制机制示范市”为抓手,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按照建设法治政府的总体目标,不断加强自身建设,开拓创新,踏实工作,全面履行职责,充分发挥高级参谋、得力助手和优秀顾问的职能作用,为建设“三个适宜”和谐中山,实现经济社会平稳较快发展做出了积极的贡献。
一、发挥政府法制职能作用,为有效应对金融危机提供法制保障
一是围绕重大决策措施,着力发挥政府规制的引导作用。及时审核出台扶持中小企业融资、鼓励进出口、奖励固定资产投资、补贴企业参展、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发展、鼓励企业创业板上市、工业服务业用水和污水垃圾处理同价等保增长促发展的政策措施,刺激经济发展,为有效应对国际金融危机,保持经济平稳较快发展提供制度供给。
二是推进政府管理创新,为惠民生保稳定提供制度保障。起草审核鼓励青年就业创业、校外托管中心管理、流动人口积分制管理等政府重要规范性文件,为落实惠民生保稳定的中心工作提供了制度保障。
三是善当参谋,为政府重点项目以及重要商务活动提供法律支持。全程跟进广珠城轨建设、太澳高速建设等项目,为国家及省市重点项目建设扫清法律障碍;“把脉”市政府与瑞典锡力扬经贸合作协议、市政府与交通银行融资协议、市政府与中海石油有关加气(油)站项目合作协议、吉利整车引进协议等重要的商务合同,有效防控政府决策的法律风险。
二、服务科学发展大局,依法推进《规划纲要》有效实施
一是开展规范性文件的清理工作,为推进珠三角规制一体化扫清障碍。联同珠三角其他市比照《规划纲要》的要求清理政府规范性文件,共清理政府规范性文件360多件,提请废止53件、修改28件、保留279件,推进政府规制的一体化,为珠三角地区改革发展先行先试奠定制度基础。
二是率先开展行政复议委员会试点工作,开创“创新行政复议体制机制示范市”的新局面。在全国率先探索建立“政府主导、专业保障、社会参与”的行政复议工作体制,创设“统一受理、集中审查、分别决定”的行政复议运行机制,正式启动了行政复议委员会的运作,为提高行政复议机关的公信力,引导人民群众通过行政复议的途径和渠道合法理性表达利益诉求,维护社会和谐稳定,迈开了重要的一步,得到省法制办及国务院法制办领导的高度肯定,并在全省贯彻《纲要》经验交流会上作为成功经验予以推广。
三是建章立制,加快推进民主法治进程。研究起草并提请市政府出台《市政府规范性文件制定公众参与办法》和《市政府规范性文件实施效果评估办法》,为建立政府决定、公众参与、专家论证相结合的民主科学决策机制和决策后评估机制,进行了制度创新,对促进政府民主科学决策,保障政府决策过程的公众知情权、表达权、参与权和监督权,强化政府决策实施效果跟踪评估等具有重大意义。
三、当好顾问,捍卫政府权威及合法权益不受侵害
积极应对以市政府为被告(被申请人)的诉讼、复议案件,全年办理以市政府为被告或被申请人的诉讼复议案件共61宗,其中诉讼案件56件,是去年的14倍;复议案件5宗是去年的5倍。迄今均保持“零败诉”的记录,较好地维护了政府的权威以及大局的稳定。其中,标的额近亿元的洛阳案取得了一审胜诉;市政府作为担保人的中银香港串案也均取得一审诉讼的胜利;主宰省政府重点项目之一的神湾磨刀案也得到有效的协调,有力维护政府的权威及合法利益不受侵害。
四、强化监督,全市行政执法水平稳步提升
一是规范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工作深入推进。规范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工作按照先试点、后铺开的运作模式,稳步推进。今年7月1日,由36个行政执法部门分别起草,并经我局审核的《行政处罚自由裁量量化标准》及各部门制定的配套制度正式定稿并试行,标志着我市规范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工作取得了阶段性成果,对于规范行政执法行为,提高行政执法效能,从源头上预防和减少执法腐败情况的发生发挥了重要的作用,并为《行政处罚自由裁量量化标准》及配套制度的全面公开实施奠定基础。
二是创新行政执法人员综合法律知识培训考试制度。创新行政执法人员培训考试模式,创设人机对话考试系统,有效提高了执法人员的培训质量及执法水平;建立行政执法人员资格查询系统,推进网上统一申领行政执法证工作,增加执法的透明度。
三是探索行政执法评议考核新机制。进一步修改完善依法行政评价考核指标,使考评标准更趋客观、具体和公正。
四是完善快速反应机制,确保公路水路基本无三乱。加强“春运”监督检查工作,召开了全市治理公路“三乱”工作会议,督促治理公路三乱责任单位履行治理工作职责。出台《中山市治理公路“三乱”快速反应机制实施细则》,为促进治理工作走上规范化轨道提供有力保障。
五、开拓创新,各项业务工作齐头并进
一是更加重视规制建设。全年共承办各类文件245件,其中起草、审核市政府规范性文件100件,审查备案部门及镇区规范性文件46件,回复省法制办、市府办及其他单位的征求意见稿99件,是历年之最。
二是加大了行政复议工作力度。全年共收到行政复议申请160件,与去年同期相比增长了33%。其中立案受理146宗、不予受理8宗、申请人自行撤回申请和放弃申请的5宗;告知向其他部门申请复议的1宗。审结100宗,未结的46宗。
三是加强了监督协调工作。对市交通局等10个市属行政执法部门进行年度案卷评查,指出了存在的问题,进一步规范了执法行为;对近200名行政执法人员进行综合法律知识培训,办理《行政执法证》1100多个;组织上路检查19次,纠正公路“三乱”行为一起、不规范执法行为2例。
六、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机关和队伍建设迈上新台阶
一是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取得预期成效。围绕“党员干部受教育、科学发展上水平、人民群众得实惠”的总体要求,以政府法制工作求突破谋发展为核心,认真查找影响和制约我市政府法制工作科学发展的体制机制障碍,并有针对性的提出了整改落实的方案和措施,受到有关上级的肯定。市委学习实践简报刊登了我局学习实践活动开展情况的文章;《中山机关党建》专门刊登了介绍我局经验文章《市法制局做好两个“着力”和三项“创新” 推动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有效开展》。
二是机构人事工作有新突破。成立了局党组,配强配齐班子成员;对中层干部进行了轮岗,提高了大家的工作活力和积极性;调整了相关科室人员,加强了一线的力量;招聘3名政府雇员及法务助理,充实了队伍力量;从公安、劳动和社会保障部门抽调了2名业务骨干,加强了行政复议工作力量;积极做好政府机构改革工作,拟定《三定方案规定》,提请理顺和增加交叉重叠及缺位的职能,并充实工作机构和力量。
三是机关运转更协调顺畅。建立健全业务流程管理、鼓励学习调研及争先创优、信息报送、内部慰问、党组议事、考勤和休假等制度,加强了机关内部管理。
四是宣传及调研工作有新成效。创办了《政府法制》,加强了宣传及信息工作,政府法制办公综合业务平台基本建成并投入使用,开通“政府法制信息网”;更加重视调研工作,《关于加强我市政府法制工作研究》等调研报告顺利完成并得到领导的好评。
机要、保密、档案、文秘、财务、接待、工青妇及驻村等工作有序开展,后勤保障能力进一步提高。
2009年,我局的文件规范化运作、信访工作、人口和计划生育综合治理工作、流动人口和出租屋管理服务工作、整治道路运输市场秩序工作、依法治市信息工作以及年鉴编纂工作均被评为先进单位(先进集体),还荣获全市党委系统优秀信息奖。




